MT818-2009《煤矿用电缆》将于2010月7月1日起实施,为在安全标志管理中认真执行其相关规定,根据该标准换版的具体情况和即将发布的安全标志管理文件,经充分研究讨论,制定本管理方案。
1.MT818-2009《煤矿用电缆》标准换版的安全标志管理,采用自然换标的方式,即对安全标志在有效期内的煤矿用电缆产品,不实施强制性换标,待延续安全标志时,执行新版标准。
2.2010年7月1日后申请安全标志的煤矿用电缆产品应执行新版标准,经履行相关程序且合格后,发放有效期为5年的安全标志证书。建议自本管理方案发布之日起,申请安全标志的煤矿用电缆产品执行新版标准。
3.正处于安全标志申办过程中的煤矿用电缆产品,可仍按原标准实施申办工作,各环节合格后发放有效期为2年的安全标志。申请单位也可选择执行新版标准,经履行相关程序(已完成技术审查备案的应补充完善相关工作)并合格后,发放有效期为5年的安全标志。建议正处于技术审查阶段的产品,执行新版标准。
4、对新版标准中已删除的型号规格产品,自2010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其安全标志申请;已取得安全标志的上述产品,安全标志有效期到期后不再延续安全标志。
5、鉴于新版标准对煤矿用电缆产品的出厂检验能力要求有所提高,新增了负载燃烧试验、过渡电阻和局部放电试验等内容。生产企业应在2012年7月1日前具备相应能力,以保证产品安全性能。在此之前,不具备这些能力的企业,应有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的相关措施。自2012年7月1日起负载燃烧试验、过渡电阻和局部放电试验等新版标准新增加的出厂检验项目正式作为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的否决项。 |